第八章 基督的神性:他行的神迹


  约翰福音是耶稣基督的神性的福音。在约翰福音第20章30、31节中,约翰对他自己的作品作了一说明。如果我们要理解这卷书的主要教训,我们就必须密切注意他的说明。

  “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 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0、31)。

  约翰福音结构严密,笔调富有诗意。在圣灵的引导下,他按严密的系统选写了七件神迹奇事,以证明耶稣基督的神性。“神迹”这个字是我们明白这卷书的主要教义的钥匙,也是我们掌握其中神学真理的主旨所必需的。在约翰福音中,神迹出现的形式有奇迹、能力、奇事和话语。奇迹是通过神迹来表现的,而那些能力和奇事都是超自然的事件。在这些事件中, 神超越了他宇宙的自然规律,行使了他统管自己所造之物的权柄。

  为了确证耶稣是 神这个事实,约翰在圣灵的引导下,从耶稣所行的许多神迹奇事中选择了七件,他这样做有双重的目的:

  第一、“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 神的儿子”。“基督”(希腊文是Christos)这个名词与希伯来文的“弥赛亚”的意思是一样的,即“受膏者”。耶稣是 神所膏立的先知、祭司和君王。

  第二、“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当多疑的多马看见了复活的主耶稣时,他这样认信:“我的主,我的 神”(约20:28),这种得救的信心就表明出来了。无论在口头的表达或书面的记载中,这都是最伟大的认信。“我的主”这三个字表明他决意献身给耶稣,以他为主。这认信就是承认耶稣为主,而信徒为仆(太6:24)。“我的 神”这三个字则表明他理智上确信耶稣是 神。得救的信包括决意献身基督,以他为主,以及理智上承认他是 神人。

  下面让我们来仔细看看那证明耶稣基督神性的七大神迹奇事:

壹 耶稣变水为酒,以他创造的能力证明了他的神性(约2:1-11)

  耶稣选择了在加利利的迦拿举行的一个婚宴来行神迹。这是七个证明他神性的神迹的第一个。主耶稣在第一个神迹里,超越了他“创造天地”(创1:1)时所定下的自然规律。他在这件事上彰显了他统管受造之物的权柄,因为他是造物主。“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西1:16)。

  大自然要花无数月的时间才能把水变成酒。水,维他命,及各种矿物质,通过葡萄树的根,茎,枝被吸收,它们在阳光下要经过复杂的光合作用才能变成成熟的果实,然后,人们再要把果实采摘下来,入醡,最后酿成酒。惟有创造万物、定立自然规律的 神,能在一瞬间完成这一系列的过程,把水变成酒。这是无所不能的 神所造的最上等葡萄酒。

  在这样的婚宴上,通常都会在宴会一开始,就用上好的酒款待客人的,而在客人都喝够了的时候,才把差的酒拿出来。可是这次当仆人把新变成的酒拿给管筵席的时候,那管筵席的便叫新郎来,对他说:“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约2:10)。

  对于因信主耶稣基督得救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大好的信息――最好的还在后面。基督徒在地上的生活,那怕是最好的景况,与同基督耶稣一直共享的生活相比,也大为逊色。当他来娶新妇的时候,我们就要和他一起同饮羔羊的婚宴(启19:7-9)。最好的还在后面,且永不止息。“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 神,全能者,作王了”(启19:6)。

  耶稣行这件神迹彰显了他的荣耀,同时也向他的门徒表明他是 神(约2:11)。假如你的信不能使你接受耶稣基督的神性的话,那你的信就不是得救的信了(约20:28、29)。

贰 耶稣医好了大臣的儿子,以他延长生命的能力证明了他的神性(约4:46-54)

  这是约翰记载的七大神迹中的第二个,它显明了耶稣延长生命的能力。所以后来他说:“你们心里不要忧愁……我就是……生命”(约14:1-6)。他是今生的生命和永远生命的 神。他是一切生命(包括肉身的生命和属灵的生命)的源头(创2:7;约壹5:11、12)。

  耶稣在犹太和撒玛利亚传完道后,他回到加利利的迦拿。那时,有一个大臣从迦百家来求耶稣“下去医治他的儿子,因为他儿子快要死了”(约4:47)。“下去”这两个字表明这个大臣的信心是很有限的(罗12:3)。这是一个微弱的信心,它要求耶稣亲自到病人的身边云。然而,耶稣知道万人(约2:23-25),他也完全知道这位大臣。他知道这位大臣爱他的儿子以及他来的动机,知道他要寻求一个神迹,以支撑他那微弱的信心。耶稣为那些犹太人寻求神迹而责备他们说:“若不看见神迹奇事,你们总是不信”(约4:48)。还有一次,有几个文士和法利赛人对耶稣说:“夫子,我们愿意你显个神迹给我们看。”耶稣回答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神迹,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太12:38-42)。至此,耶稣借着他的生活,他的话语,和各种神迹奇事,已经显明他基督。

  然而,耶稣满有恩典,他并不光是责备。为了坚固这位大臣的信心,他给了他一样比神迹更可贵的东西:他将他的话给了他。耶稣说:“回去吧,你的儿子活了。”这话为这位大臣提供了一个运用他那微弱信心的机会,以增强他的信心。如果我们没有看见神迹奇事就相信 神的话,我们的信心就会增长(罗10:17)。这位大臣信了,他不再求看神迹。“耶稣对他说:‘回去吧,你的儿子活了’。那人信耶稣所说的话,就回去了”(约4:50)。

  耶稣又一次超越了 神在人身上所定的治病自然律,眨眼之间,治好了这位大臣的儿子,以他延长生命的能力证明了自己的神性。惟有生命的创造者才能延长生命,所以耶稣就是 神。

叁 耶稣在毕士大池旁治好了一个久病不愈的人,以他赐生命的能力证明了他的神性(约5:1-18)

  证明耶稣基督神性的七大神迹中的第三个,发生在耶路撒冷城靠近羊门的毕士大池子旁。毕士大的意思是“施恩座”。这里有许多的病人,一个瘸腿的人在主耶稣的眼中蒙了怜悯。耶稣对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约5:8)。这医治纯粹出于恩典――即因 神的恩典和怜悯白白地给予的(弗2:8、9)。它瞬间完成的,是完全的医治(约5:9)。这人没有寻找耶稣,是耶稣寻找他;这人没有要求要得医治,是耶稣问他说:“你要痊愈吗?”(约5:6)甚至耶稣医好了他以后,他还不知道耶稣是谁。犹太人问他:“对你说‘拿褥子走的’是什么人?那医好的人不知道是谁……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约5:12-14),他才知道是谁医好了他,便离开圣殿,去告诉犹太人,是耶稣医好了他。

  耶稣最后对这人说了一件事。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约5:14)。这事在七大神迹中是最不寻常的。惟有 神永远最了解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事)。在这这件事上,耶稣向这人点破了他的病是他的罪造成的,并警告他不要再犯罪了,这样,耶稣表明他自己是全知的。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要解答的。在这么多等候医治的病人和瘸子中,为什么耶稣只医治一个人呢?在另外的场合里,“他……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太8:16),并且“有许多人跟着他,他把其中有病的人都治好了”(太12:15)。在这个神迹里,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在这么多病人中,他只治好一个。但显然,答案是明显的――这是一件出自他的主权和意志的事。耶稣说:“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5:21)。

  在这个神迹里,我们看见造物主耶稣按照他的主权意志,赐生命给他的一个受造者;施恩给一个身体残废达三十八年之久、毫无指望、无依无靠的罪人,这样他就证实了自己是 神。

肆 耶稣用一个孩童带的便餐让五千人吃饱,以他赐生命必需品的能力证明了他的神性(约6:1-14)

  这是证明基督神性的七大神迹中的第四个,也是唯一被所有福音书都记载了的一个神迹。因为圣灵感动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将它记下,可见这个神迹有着不寻常的意义。

  一、这是一个在大庭广众面前施行的神迹。耶稣有不少神迹都是在人不多的情况下施行的;然而,马太告诉我们,这一次,“吃的人,除了妇女孩子,约有五千”(太14:21)。由于在这种场合下,来的妇女和孩子往往比男人要多,所以实际的总人数可能要超过一万五千。任何别的神迹都没有这么多的见证人。

  二、这些见证人不但看见了这个神迹,而且还实地参与在其中。他们吃了饼和鱼,且都吃饱了。

  三、他们不但看见耶稣变饼变鱼,也都亲自吃了,而且还看见门徒将剩余的零碎收拾起来,装满了十二个篮子。

  四、耶稣用以变、造的东西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两条鱼很小,五个饼是用大麦做的(只有穷人才吃大麦饼)。耶稣没有因为这饼不是全面粉做的就舍弃,也没有因为这些鱼很小,就不要。他拿起那“少”的加上祝福,“少”的就变多了。

  五、这是唯一的一次,耶稣征求了别人的意见。他问腓力:“我们从哪里买饼叫这些人吃呢?”(约6:5)腓力在这个信心的试炼面前失败了。耶稣并不需要他出主意,正如在一切事上一样,“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样行”(约6:6)。

  六、他用着十二个使徒,要他们都去服事众人。 神的计划就是要用他的仆人将他的福音传给那些“饥渴慕义的人”(太5:6)。

  七、后来,“众人要来强逼他作王”(约6:15)。众人之所以要拥他为王,是因为他能够行奇迹,使他们吃饱。然而他知道他们的动机是错的,而且立他为王的时机还不成熟。要到他再来的时候,他就要戴着冠冕,作“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19:16)。

  在这第四个神迹中,耶稣又一次超越了自然规律,显示了他统管万有的权柄,证明了他的神性。他在一瞬间完成了自然界所必需的所有过程,造出了足够的饼和鱼,让五千人(不包括妇女和孩子)吃饱。惟有 神能够供应一切生活的必需品。

伍 耶稣在水面上行走,以他保护生命的能力证明了他的神性(约6:15-21)

  这是证明耶稣基督神性的七大神迹中的第五个,是由马太,马可和约翰记载的。三人中,约翰对这件奇迹的叙述是最简单扼要的。马太和马可记的比约翰更详细。不管怎样,我们必须记着,约翰记录这些神迹都是为了一个目的――证明耶稣的神性。马可告诉我们,耶稣叫他们遇见大风,因为他们不明白那五饼二鱼的神迹,“心里还是愚顽”(可6:45-52)。

  一、他们遭遇逆风,是出于 神的旨意,因为他们“心里还是愚顽”(参看来3:7_15)。

  二、他们不能前进,是因为他们“心里还是愚顽”。

  三、但是,他们没有危险,因为耶稣正在山上祷告――正如现在“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9来7:25)。圣经还告诉我们,“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2:1)。中保是替别人代求的。耶稣知道他们心里愚顽,就在父面前替他们代求。

  后来耶稣从水面上走来了。与一次风暴中他在加利利的水面上行走,保护他门徒的性命一样,在这里,他超越了重力的规律――以他统管大自然,保护生命的能力证明了他的神性。他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1:3)。他一发声,一切受造之物都要在他面前屈膝,遵行他的旨意。惟有 神才有这样统管天上和地上一切权力的权柄。

陆 耶稣使瞎眼的乞丐看见,照亮生命的能力证明了他的神性(约9:1-41)

  这是证明耶稣神性的七大神迹的第六个,是耶稣在约翰福音第8章的演讲之后,在耶路撒冷发生的。在这个神迹里,耶稣亲自为自己的神性作见证。“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他;耶稣却躲藏,从殿里出去了”(约8:56-59)。接着第9章是这样开始的:“耶稣过去的时候,看见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于是耶稣就怜悯他。

  一、我们来看看这个瞎眼的乞丐。圣经告诉我们他生来就瞎眼的。主治好了有先天性缺陷的一个人(虽然可能还有别的人),这个事例在圣经中不是唯一的。那天是安息日,内外有很多的人,这个神迹引起很多的议论。人们问道:“这不是那从前坐着讨饭的人吗?”有人说:“是他。”但其他人说:“却是象他。”这个乞丐自己说:“是我”(约9:8、9)。

  这乞丐受到那些决心置耶稣于死地的犹太人和法利赛人的盘问。这个眼睛明亮了的瞎眼,在耶稣的仇敌面前作了很诚实的见证。他说:“有一件事我知道,从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见了”(约9:25)。由于他作了大胆的见证,犹太人和法利赛人把他从圣殿赶了出动。后来耶稣遇见他,就问他说:“你信 神的儿子吗?”(约9:35)这人回答说:“主啊,谁是 神的儿子,叫我信他呢?”(约9:36)于是耶稣将自己启示给他,他就信耶稣是 神的儿子,并拜他(约9:37、38)。

  二、我们来听听主耶稣的话。门徒问他说:“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约9:2)这是一个令人惊讶的问题。身体上的缺陷怎么会是他自己犯罪的结果,以至他生来就是瞎眼的呢?难道一个未出生的婴孩在母亲的腹中就会犯罪吗?当然不会,尽管从前有些拉比曾教导过生前犯罪的事。那么门徒是不是想到有投胎再生的事呢?是不是因为这个人前世犯了罪,因而今世生来就是瞎眼的呢?或者说这人的瞎眼是因为他父母犯了罪而得的处罚呢?耶稣用了几个精选的字回答这个问题:“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约9:3)。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回答:这人生来就瞎眼,是不是因为人类的堕落所至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一切的疾病、痛苦、先天的缺陷、罪恶和死亡都可以归咎于人类的堕落(创3:1-24)。此人生来瞎眼并不是 神的旨意,其它许多因罪的结果而产生的苦痛就更不是出于 神的了。

  但耶稣进一步回答说:“是要在他身上显出 神的作为来”(约9:3)。 神要借着耶稣开这人的眼睛,来荣耀他自己。这个神迹是一个象征,表明 神要除去普天下苦难的原因和结果。他是在从事开眼的工作,而不是要使眼睛瞎掉。正如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约8:12)。

  三、我们来看看耶稣做了什么:他“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约9:6、7)。这人遵照主耶稣所说的去做――回来时就能看见了。这使我们想起在创世记中, 神也是用地上的尘土造了人(创2:7)。

  这样,同一位主造了第一个人,且将生气吹入他的鼻孔;又用地上的尘土抹他所造的一个人的眼睛,照亮了他的生命。我们再一次看到“世界的光”耶稣超越了自然规律,开了一个生来就瞎眼的人的眼睛,证明了他的神性。惟有 神能使一个生来瞎眼的人猝然看见光明,可见耶稣是 神。

柒 耶稣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以他创造生命的能力证明了他的神性(约11:38-44)

  拉撒路复活是约翰所记载的七大神迹中的最后一个。约翰在圣灵的引导下(约16:12-15),以大量雄辩的事实证明了耶稣基督的神性。拉撒路与他姐姐马大和马利亚住在伯大尼,伯大尼位于往耶利哥的路上,在橄榄山东面,离耶路撒冷只有几英里路。有时候这地方被称为耶稣在犹太之家;虽然耶稣在犹太地的传道事工主要是在耶路撒冷进行的,但他更喜欢住在伯大尼。拉撒路复活后不久,伯大尼就大大出名了,被称为拉撒利珥(“拉撒路”之地)。今天,我们一看见这个名字,就想起拉撒路的复活。

  约翰福音第11章开关是这样说的:“有一个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马大和马利亚就打发人去见耶稣说:“你所爱的人病了”(约11:3)。但耶稣一直等到拉撒路死了四天,且埋进了坟墓后才来。他来,是大有能力地来,并发出:

  一、一个神圣的命令。“把石头挪开”(约11:39)。他本来可以命令石头自己挪开,因为他统管着一切受造之物。他也可以吩咐天使把石头挪开,因为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是属于他的(太28:18);可是耶稣却没有达样做,他乃是命令人“把石头挪开”(约11:39)。这里面有一个即简单又深奥的功课。人只要做自己所能做的事,要相信 神将做人所不能的。

  二、一个神圣的信息。“我不是对你说过,你若信,就必看见神的荣耀的吗?”我们常听见人说:“看见才相信”(“眼见为实”);但耶稣却说“相信”才能“看见 神的荣耀”(约11:40)――次序是刚刚相反的。如果我们已经尽了人所能的一切,而事情仍未成就;如果我们和恶魔撒但争战,却未能取胜,那么怎样才能使那“不可能”的事成为可能的呢?那我们就必须做两件事:工作,并且必须相信。单凭我们的工作或单凭我们的信心都不能看见神的荣耀(雅2:17-22)。耶稣首先是说:“把石头挪开”(约11:39)――这就是我们要做的工作;其次他说:“相信”就“看见 神的荣耀”9约11:40)――这就是信心。

  三、一个神圣的祷告。“父啊,我感谢你,因为你已经听我。我也知道你常听我,但我说这话,是为周围站着的众人,叫他们信是你差了我来”(约11:41、42)。这是向父的祷告,但却是为了让坟墓周围的人听的。耶稣本来可以不当众祷告,而直接叫拉撒路复活,因为他已经变水为酒,治好了大臣儿子的病,在毕士大池子边瘸子行走,在水面行走,使瞎眼的乞丐看见,所有这些神迹都是在没有当众祷告的情况下进行的。为什么他要在拉撒路坟前祷告呢?因为他要人相信他是父 神差来的(约8:54-56)。

  四、一个神圣的呼叫。他“大声呼叫说:‘拉撒路出来’”(约11:43)。拉撒路已经死了四天,他听见了耶稣的呼叫,就从死里复活了。这是一个预表,说明基督再来时“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 神的号吹响”(帖前4:16-18),那些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将要听见他的呼声,然后复活。

  五、一个神圣的释放。“耶稣对他们说:‘解开,叫他走!’”(约11:44)拉撒路从坟墓里出来时,身上还捆着裹尸布。拉撒路已经复活了,但是他身上的裹尸布却使他看上去仍如死人一般。拉撒路是今天每一个活着的信徒的预表。我们这必死的肉体就意味着罪恶和死亡。我们已经脱离了罪的权势和刑罚,但是还离不开罪的存在。所有已经经历过肉身死亡的信徒已脱去了自己的裹尸布(肉体),但是,要等到教会被提,才能换上那荣耀、不朽的身体。所有在耶稣再来时仍活着的信徒,他们的裹尸布(肉体)都将变化,并且要被提到空中与主相会(帖前4:16、17)。那时,我们都将换上永远、荣耀的身体,象耶稣复活的身体一样(约壹3:2)。耶稣使拉撒路复活,以他创造生命的能力证明了他的神性。

  这七个神迹是约翰在圣灵的引导下记录下来的,是无谬误的、无误的证据,证明耶稣是 神。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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