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具体个别的指引


  上文所说的是上帝一般性、原则性的旨意,且主要是关乎伦理价值的,即仿似神学上说的普遍启示(general revelation);至于在具体个别的抉择上,倘若不牵涉伦理价值在其中,又该如何寻找上帝的旨意呢?这大概就是特殊启示(special revelation)的问题了。

一般旨意与特殊谕令

  确实地,基督徒日常生活里绝大多数的抉择,包括择偶、择业、升学、移民,以至日常生活上的迁居、投资等,都与伦理价值的考虑占不上边。没有一种职业(包括传道在内)比别的工作更道德、更理所当然地为人钦羡,故择业毋须辨识善恶忠奸,也用不着查考圣经,只当从自己的性格。兴趣。知识、潜能,以至工作的前景、机会及满足感来衡量便足够了。择偶大致亦如此,性格是否相合、志趣(包括信仰上的异象与承担)是否相投、家境教育知识经验是否相当,都是必要的考虑,但却与上帝一般性的伦理原则完全无涉,笔者完全看不出如何以查经来求偶。无论如何,择业与择偶等只能藉抉择后的发展和际遇来评检其对或错,却不能就抉择的对象与抉择的本身来给予善恶的判断。甚至极端化地说,纯粹就金钱回报来考虑是否转职,也不见得有什么不妥,起码圣经并没有教导我们自讨苦吃,专找菲薄薪酬的工作来干啊。

  当然,设若上帝已有特殊的命令颁布,将它对人的个别心意和计划豁露,或将对某个群体和某个事工的需要埋藏在人心中时,则故事便截然不同了。上帝的旨意既已彰显,就取消了人自由抉择的空间,人得立即放下自身的理想。兴趣和野心,全然顺服在祂的带领下,践行它所给予的异象和托付;并且,上帝的旨意也为原来价值中性的抉择添加了伦理价值,如今再不是作什么抉择均无关善恶了,遵行上帝的旨意就是善,反之则为恶,黑白分明。

  上帝在某个特殊场景里的命令,彻底扭转了人原来对某项事情抉择的性质,如今再不是对甲乙两项工作的二择其一,乃变成对上帝命令的回应了。人对上帝的命令,只有顺服或悖逆的回应,绝对没有中立或第三条路,甚至一切理性和长知的考虑,也统统变得多馀。举一个例,当日上帝向亚伯拉罕显现,命令他手刃儿子,献为幡祭时,亚伯拉罕便话不多说半句,立即遵行。他没有诘问上帝为何陡地收回祂在其晚年才赐下的独生子,好教他一场欢喜一场空;没有猜度上帝是否仅欲跟其开玩笑,目的仅在唬他一下,而非真个要取其儿子性命;也没有以理性辩说上帝不应任意流人血,这与其一贯本性不符,故命令可能来自撒但……。没有!亚伯拉罕之被尊为信心之父,难得之处就在这里。上帝若果亲自发出了指令,就圣经也毋庸查考了,理性也用不着思考了,上帝的即时命令已压倒一切,盖过所有常规伦理,教原为绝对的价值伦为相对,教任何规范权威尽皆瓦解。上帝是上帝,祂的命令是至高无上的,人只能选择顺服或悖逆,不能议价,不能置喙。

  但是,倘若上帝并没有在那些无关伦理价值的抉择里清楚显明祂的旨意,好叫我能顺服遵行,但那些抉择却又是与我生死攸关的,我迫切渴望知道上帝的特殊心意,寻找祂的具体指引,那该如何办呢?这是绝大多数为“如何寻找上帝旨意”的问题困扰的人,所面对的真正情况。他们欲就不关涉善或恶(故不能以常规伦理来分辨对错),但却严重地影响其一生的重大抉择里直接聆听上帝的声音,一方面表示对祂的尊敬与顺服,另一方面也不欲自把自为,偏行己路。再者,圣经岂不恒常强调拣选的观念吗?要是上帝自母腹中已拣选了我,又为我安排布置各样的人和事,好锻炼我的成长,为祂所用,最后且引领我到它为我预备的应许地去,那祂又怎么会在我生命的重大关头保持缄默,全无定见呢?祂不是在我一生的每一片段,皆有了独一无二的预定吗?那我怎能还自行藉理性作决定,我岂能篡夺上帝在我身上的主权?

具体抉择的指引

  如何寻求上帝具体个别的指?笔者抱歉地说:并无任何固定的。简易的方法。传统提供的出路,诸如读经。祈祷、环境因素、长者的意见、肢体的认可……,无疑均是可用的途径;反正不管是否寻得出上帝的旨意,在作任何重大的决定前,多安静祈祷,多参考别人的意见,总是有益无损的事。但是,以上的方法却无法提供保证,教我们必然寻得上帝的旨意。我们在这样做时,也必须小心别把它们看成为套取上帝口供的手段,千万不要以为做了这等步骤之后,上帝就非向我报梦显灵不可。特殊启示之所以是特殊,便是偶发的、个别性的,并无任何常规轨迹可以追寻,一切尽皆出自上帝的主动。人岂能用任何方法,来强制上帝向他说话呢?

祈祷

  祈祷常被视为寻求上帝旨意的最佳方法,因为这是人与上帝直接沟通的形式。借着祷告,人清心地来到上帝跟前,心无旁骛,专注地仰望祂的圣脸;借着祷告,人将他的焦虑和期盼,毫无保留地向上帝陈诉,呼求上帝于以援手;借着祷告,人宣告自己再不是自足的,自己不能主宰生活的一切,必须倚赖上帝的介入,显明他的心意。祈祷是人寻找上帝、与上帝沟通最主要的途径。

  就我们的信仰经验看,祈祷也是上帝寻找人,与人沟通的一个主要途径。上帝喜欢聆听祂的儿女向祂祷告,也磷怜恤他们的轻弱,体察他们的哀情,并且在适当的时候(祂预定的时间)于以救援。上帝是回答人祷告的上帝,虽然有时并不按我们愿望里的时间或方式,但祂总不会永远沉默。

  然而,尽避上帝常常应允人的祷告,却不要因此便夸大了祷告的[效用”,甚或将信心由上帝的信实转移至人的恒切祷告之上。千万不要视祈祷为具有法力的咒语,可以操纵上帝,教祂随祈祷者的心意而运转。祈祷的长短多寡,与上帝是否垂听没有逻辑上的因果关系;祈祷的迫切性,也不是令上帝无法不按照我们的订单供应需用的有效武器。上帝是主,祂有绝对的主权回应或不回应,倘若祂愿意答允人的祷告,也仅是出于祂的怜悯和慈爱,而非关人祷告所积下的“功德”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

  并且,基督徒在祈祷的操练里,主要学习的是锻炼我们对上帝的信心(Our faith),“专心仰赖耶和华”,却不要藉祈求能否应验来考验上帝的信实(the faithfulness of God)。在祷告里我们一方面将自己所关心的和忧虑的交托上帝,另一方面也预留空间容让上帝自由地改变我们所关心的和忧虑的,故不是努力改变上帝的心意来迁就我们的心意,恰好相反,是改变我们的心意来迁就上帝的心意,就像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祈祷:“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十六 39)无疑我们渴望上帝如自己所愿的及时回答祷告,但却必须同时认定:要是上帝不回应我们的紧急呼吁,也自当有其美善的圣意的。

读经

  读经是另一个发现上帝旨意的方法,但要是祈祷还不能保证必然让我们寻到上帝的心意,则读经就更不容易了。必须留意,笔者在这里讨论的不是上帝一般性的伦理规范,却是在个别具体抉择里的指引,就前者无疑圣经有清晰而详备的记载,后者却无迹可寻、面目难辨。毕竟我们都知道,圣经有其客观而固定的内容,并非专为我们个别的需要,度身订造而写成的,那又怎能期望下午应否赴某个约会,圣经都有针对性的指引呢!

  许多信徒也许会抗议说,上帝岂非常常藉圣经对我们说话,给予我们特殊的指引吗?特别在每天的灵修生活里,上帝会特别给我们一两节经文,针对我们的需要,教我们知所行止的。难道这种读经方法是不合法的吗?对于这个诘问,笔者的答复是:一方面我们必须同意上帝可以用任何方法对我们说话,包括借着一棵草、一朵花、一个人的提醒,或主日崇拜的讲道……,这是祂的自由与主权,人不得在此置喙,所以,要是祂使用一些原来与我们的处境无关的文字(不一定是圣经,属灵书籍或诗歌也可以)向我们说话,也是极其合理的,人须要恒常保持敏感的心灵,谛听上帝向我们发出的天籁。但另一方面,我们却须极其小心,不要自由心证地随便灵意解经,穿凿附会的把与经文原意全不相关的意思读进去。

  圣经无疑是上帝的说话,而非仅是一部古典作品或历史文献,上帝的说话是永远立定的,它不仅在昔日成了以色列民及初期教会信徒的行事指引,也在今天继续提醒并规范着我们,所以,圣经并非只拥有历史的意思(what it meant),也有此时此刻的含义(what it means)。教会的责任,是在圣灵的带引下,努力在历史的意思里发掘圣经对现代人的意义,贯通经文(text)与处境(context)的鸿沟,此即讲道的职事。宣讲乃教会首要的任务,亦是其存在于世的最大意义和目的。

  但是,在充分肯定圣经现世应用的价值的同时,我们仍必须强调,此时此刻的含义,并非自由心证式任意联想得来的,也不能单诉诸圣灵引导而妙手偶得(否则为何不干脆声称圣灵给我们启示第六十七卷圣经?),却是须要受约制于其历史的意思。换言之,基督徒的研经,必须首先不带有任何主观的偏执与成见,以客观的方法(福音派教会强调的,是文法与历史的释经[grammatical.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来求得圣经的正确原意,千万不要把自己的想法与期望读进圣经去,以致歪曲了经文的内容。只有在确定了圣经所承载的确实道理和教训后,我们才在这个基础之上,寻求圣经对自己处境的合法应用。

  无论如何,虽然上帝可以借着一些与我们的处境无关的文字向我们说话,但这例外的情况,是祂特殊的恩典,必须随圣灵自由的感动而成。读经者万不能主动又刻意地迳自联想,胡乱推敲,任意“强奸”圣经作者的意图(这是信徒在灵修读经时常犯的毛病,那些鼓吹什么“生命读经”的就更需有此危机!)。换言之,我们不应主动去探究经文字面背后的“深层”意义,企图藉此寻求上帝的旨意。

  这与我们听道的正确态度也一贯相通。无疑在听道时,讲者的片言只语,常常会蓦然敲击听者的心,让我们被圣灵光照,看到自己的困境,及上帝启迪的出路,而这些片言只语,可能并非讲者的主题讲述,甚至仅在无心的情况下说出来的,我们可为此“无心之得”而感谢上帝,这是祂特殊的恩典。但是,听者却不得将此特殊恩典正常化,主动而刻意地搜索讲章里与自身处境可能相关的灵光启迪,而非客观虚心地领受讲者所要传讲的信息,容让上帝不按我们喜好或需求向我们说话。圣灵特殊的恩典是人主动求不得的。

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当然也是寻求上帝旨意的一个有力证据。通常我们会以一件事的顺或逆。困难能否迎刃而解,或目的能否实现,来试探是否上帝的旨意。许多年轻人决志委身事主,报读神学,以便加入全时间事奉者的行列以前,便以这个方法来确定上帝的旨意。譬如说家人的拦阻是否激烈。经济困难是否最终得以克服。入学考试能否通过……,诸如此类,若一切难关均顺利通过,则他们便心安理得,自信确为上帝的呼召,献身事主乃属上帝的旨意了。

  笔者必须强调,这是一个合法寻求上帝旨意的方法。信徒必须在行事为人上,聆听上帝随时的引导,甚至即使我们所做的是如传福音般理直气壮的善行,也不能理所当然地认定必为上帝的旨意,虽然我们可以勇敢地踏出去,但仍要预留空间,容让圣灵的介入和改变(圣灵禁止保罗在亚西亚传道,是其中一个例子,见徒十六6)。圣灵藉环境向我们说话,是信徒生活中屡见不鲜的。

  但是,以环境因素来寻求上帝的旨意,较诸前面提过的祈祷和读经,还要更为危险与任意一些,也更容易被我们主观的思想与期望所误导。它的第一个困难,是信徒应该在确定了上帝的心意之后,才好进行一件事,抑或是在凭主观信心进行一件事后,才藉环境因素来判定是否上帝的旨意。套在献身传道的例子,究竟一个人应该先确定上帝的呼召,才向神学院索取报名表格,还是在有了个人的负担后,便应毅然踏上,然后试探上帝在整个报考以至入学的过程中有没有强烈的拦阻,好证实上帝的选召呢?这是并不容易回答的问题。

  事实上,这也就是我们在第一章提到“广义定义”和“狭义定义”的差异的问题了。基督徒在做一件个人心里迫切渴想的事时,应该以上帝主动地指示去做该事,抑或被动地没有拦阻该事,为上帝的旨意呢?若我们采取“狭义定义”,就是说若无上帝的直接指示,根本就不作任何事,那便完全没有机会用环境因素来试验上帝的旨意。因为上帝若直接指示我们去移民北美,那在申请过程中纵然千山万水,险阻重重,还是要勇往直前,义无反顾(怎么知道困难不是上帝用来考验我们信心与顺服祂的方法呢?),如此环境因素(或顺或逆)便完全不值一顾;但若上帝没有指示我们移民,便根本连表格也不要拿,如此也没有什么机会,探测上帝在环境里的间接启示了。所以简单地说,主张环境因素是合法地寻求上帝旨意的途径的人,必然同时对上帝旨意采取“广义定义”的立场,否则这个途径根本用不着。(笔者采取的,正是“广义定义”的立场,见下章。)

  另一个使用环境因素的困难,是并不容易就已发生的事情作神学的诠释。无疑我们在作任何事情时,都渴望一帆风顺、无灾无险,但现实生活却往往并非这样,很少事情是真的能按本子完成,完全不出岔子,也不偏离既定的目标或步骤的。一些外在于我们控制能力范围的东西(诸如天气、政治社会的气候、其它合作者的表现,以至各样霎时祸福),固然不在我们策划或掌握之中,随时改变我们的原定计划蓝图;就是内在于我们的因素,例如性格的改造、知识及经验的累积,通常也很少是直线发展,不出现任何挫败与转折的。如此,一件事的或顺或逆、成败得失,便很难孤立地看,然后判定为是上帝促成或拦阻该事了。胜利主义并非判定上帝旨意的好方法,我们在第二章已讨论过了。

  同样麻烦的是,到底该在何种情况下,才能拍板定案,宣告某事符合或违反上帝的旨意呢?一桩事的开首顺利,不必然能保证最后成功;开首遭遇困难,也未必以失败告终。事实上,恋爱一事,往往在开始时都是非常顺利,因为大家都有意无意地将自己的瑕疵掩盖,单让对方看到美丽的一面,并且在意乱情迷之际,也不容易冷静地发现对方合适与否。只有待“浪漫期”过后,歧异才会突显出来,冲突也随之增加了,但这不一定表示感情出了问题,或上帝拦阻这段感情,极有可能因着冲突的出现,感情才健康地发展下去呢。无论如何,很难单就事情在某时期的或顺或逆而作定夺。该在什么时候“盖棺定论”,实在不能一概而论,或总结出若干基木的原则,必须按不同个案里的不同情况,作个别考虑。

  环境因素是可用的方法,但使用并不简单,也很容易受个人的喜好与情绪左右,带来偏差性的结论。

肢体的认可

  最后,长者的意见和肢体的认可,也是我们必须虚心聆听、慎重参考,好在其中发现上帝心意的方法。这不仅是他山之玉,可以攻错,从别人过去的成败经验来帮助自己作明智的决定,更重要的是,若我们不将信仰个人主义化,不将自己的信仰与生活视作与教会及其它肢体无关,仅为上帝与我之间的“私事”,却认定我与别的信徒血肉相连,互相分享和分担各人的成败得失,“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林前十二 26)则我们作任何事情,都必须考虑(在意:不是盲目“遵从”)别人的感受,并且评估做这件事之可能对别人乃至整个教会带来的正面或负面的效果(是否有好的见证,或是否羞辱基督的名)。我们必须向肢体交代,聆听他们的意见。

  要是我们所作的抉择,乃是与教会的职事直接相关的,诸如从事某项事奉,或奉献念神学等,则别的信徒的意见,就更形重要了。因为事奉毕竟有别于个人的自我实现,异象不同于个人的梦想或野心,大使命从来不是由基督授予一个基督徒的,我们所作的一切福音使命,都是在教会内与别的肢体相配搭,彼此合作,才能促成的,没有唱独脚戏的馀地,英雄主义也派不上用场。如此,任何人在教会里要推动某事,必须先征得其它人同意,或者设法感召别人,使他们分享自己的异象,然后才好落实。而奉献念神学的,更要得到长执及会众的认可,在性格及恩赐上皆确定为合适,才能付诸行动(神学院今天规定的报考方法,正是如此)。

  但说到这里,可能已有人感到不安:倘若别的信徒,包括属灵长者在内,乃至整个教会的决定都错误了,那怎么办?毕竟真理不是由多数支持来判定的(旧约的先知岂非多为“众人皆醉我独醒”吗?),教会也无法保证永不犯错(历史上教会的错误可多着呢!),我们怎能将一切是非对错的标准都委诸别人身上呢?对,这个不安非常合理,也正是本文所要说明的。无论我们认定参考长者的意见和肢体的认可是如何的不可或缺,总不能简单地便把这些等同为上帝的旨意。上帝的旨意与教会的意见,两者有经验上的因果关系,却无逻辑上的因果关系,除非我们肯定教皇无谬误论或教会无谬误论,或把任何人看为上帝的代言人,否则人的意见总不应视作来自天上的梵音。

  信徒的意见和长者的训诲,不足以成为上帝意旨的合法保证,除了因着上面提到人的罪性与容易犯错外,另一个较现实的原因,便是就历史与经验言,一切划时代的历史转折,无论是新事工的开展、新的神学观念的突破,都必然是建造在对前人所做过的东西及所抱持的既成观念的否定之上。没有破就没有立,历史发展从来就不是直线,而是辩证式的:既承继前人的经验,又批判前人的结论。因此,倘若我们所要抉择的东西,都必须得到现存教会的接纳和认可,才能合法地进行,则教会便很难期望有任何更新和突破了。谁会真个愿意自拆墙脚,甘愿破坏传统、放弃成见呢?任何新的事工或观念,必然招来现存的传统(甚或“既得利益者”)的反对,这是无法避免的。所以,我们既不应、也不能将任何信徒或属灵长者的意见,视作上帝不变的旨意。

无十足把握的途径

  好了,我们已检讨过包括祈祷、读经、环境因素、长者意见与肢体认可等几个寻求上帝特殊旨意最通行的方法,可以看到,这些方法都是可行的,应为寻求上帝旨意的人所考虑的,但却也是并不稳妥、无十足把握的。所有方法只能为人提供一些向上帝敞开心灵的出口,教我们敏锐于祂微声,或间接的带领,但上帝是否运用这些出口来跟人说话,祂仍是拥有完全的自由和主权,任何人不容置喙。上帝可以使用以上任何一种方法,或另辟蹊径,也可以拒绝向人豁露祂的心意。要是祂果真拒绝向人说话,则任凭我们做足一切预备工夫,竖立的天线接收器更灵敏,还是一筹莫展、无计可施的。我们万不能以为人既然做了他的本分,既已恒切祈祷,又殷勤读经,那上帝便不得不天从人愿的,按着某些属灵规律去启示祂自己。当然,我们可以按着上帝的慈爱和信实,相信祂不会对其儿女撒手不顾,永远保持缄默,但上帝总仍会因着某些[更高的善”,或我们无法明了的理由,对我们隐藏祂的脸光。

  上帝特殊的启示,是人永远不能综合出某些规律,然后稳妥地寻得的。一切惟独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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