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审判


  圣经教导我们要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这一点在我们学习“审判”这一章时非常重要。不可牵强附会地把所有的审判说成是一次“总审判”。“总审判”之说是中世纪初期的宗教发明的,并不符合圣经的教导。

  圣经启示我们,至少有五次单独的审判,这些审判进行的时间、地点和目的都是不同的。不过,它们却有一个共同点,即主耶稣基督是那审判者(约5:22)。

  从亚当起到地球上最后出生的一个人为止,所有的人都要在主耶稣基督面前接受审判。信徒的罪因基督钉十字架而受了审判,这是第一次的审判。信徒审判自己或者由主耶稣基督审判和惩戒,这是第二次审判。所有的信徒都要在“基督台前”(林后5:10)显露出来,按着各人所行的受审,这是第三次的审判。基督再来时,地上万民都要受审判,这是第四次审判。死了的恶人要在白色大宝座前受审,这是第五次审判。

壹 对信徒犯罪的审判(约5:24)

  在这节经文里,我们的主告诉我们,信徒必“不至于定罪”。我们的罪因着基督挂在十字架上已经被定了,所有的信徒“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这就是我们今天所得的救恩。基督为我们的罪付上了代价,他代替信徒受了审判。信徒不至于定罪是因为:

  一、耶稣基督受了惩罚。因他代替信徒受死,信徒就与自己的罪永远分开了(诗103:12)。

  二、信徒的罪已经被涂抹,而且 神已应许“不记住你的罪恶”(赛43:25)。

  三、我们的主已经为我们的罪受了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使我们因此得救,不再作为罪人受审判了(彼前3:18)。

  四、信徒将不会和世人一起被定罪,因为基督已代替他被定罪了。“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林后5:21)。基督为我们的缘故被挂 在十字架上,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他……显现……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来9:26)。信徒将不再受审判,因为他的罪已经洗净了(来1:3)。

贰 信徒对自我的审判(林前11:31、32)

  信徒对自我的审判不仅是指审判信徒生活上的事。当信徒检讨自己的生活,那些好的和坏的事情就会显露出来,他就要认罪(约壹1:9),离弃罪恶(赛55:7)。然而,信徒仅仅(审判)分辨自己的罪还不够,他还必须(审判)分辨自我。

  一、自我分辨就是放弃自我,因为当信徒象 神看他那样看自己的时候,他就会放弃自我。这也就是要用基督的生命代替自我的生命(西3:4),基督就是信徒的生命。

  二、自我分辨就是要舍己。这比克己要更进一步。克己就是否定自我对肉体满足的需要。我们若是只进行克己,就是治标,不治本。但我们若是舍己,那我们就抓住了根本的问题。因为在我里头“没有良善”(罗7:18)。舍己就是要背起我们的十字架跟随基督(可8:34-38),抛弃自我的生命,以得着基督的生命(加2:20)。

  三、分辨自我就是使自我意识变得越来越小,又使基督在我们里面的意识变得越来越多(太28:20)。

  四、分辨自我就是要让基督控制我们(徒9:6)。

  五、分辨自我就是要看别人比自己强(腓2:3),没有自己。

叁 对信徒工作的审判(林后5:10)

  信徒要按自己所行的在基督台前受审(林后5:10)。“基督台前”或“ 神的台前”这词组在圣经里只出现过两次,但是这件事却多次被提到。在本节经文里它出现过一次;另一次是在罗马书14章10节里。仔细读读这两节经文的上下文,就会发现只有信徒才将在基督台前显露。他们将按自己所行的,而不是为自己的罪受审,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信徒的罪已在十字架上的基督里受了审判,所以“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

  一、这次审判将在第一次复活之后,“在空中”进行。“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帖前4:14-18)。得救的人复活之后,要等一千年,然后未得救的人才复活(启20:4、5)。所以,基督台前的审判与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之间要相隔一千年。只有得救的人都能在基督台前显露;亦只有未得救的人才会在白色大宝座前显露(启20:11)。

  二、信徒在基督台前必要将自己的事向 神陈明。因此,我们应当多检点自己,不要论断别人(罗14:10-13)。

  三、信徒必须知道,有一天,自己所做的一切,无论是善是恶都要显露出来。只有这样,信徒才能心地谦卑。有一部分信徒要惭愧(约壹2:28)并“受亏损”――这亏损不是指救恩,而是指赏赐(林前3:11-15)。所以无论你做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做(西3:17)。

肆 对万民的审判(太25:31-46)

  这次审判并不是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启20:11-15)。若仔细比较这两次审判,就可以澄清下列事实:

  一、对万民的审判将发生在“当人子在他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太25:31)。白色大宝座从来没有被称为“他荣耀的宝座。”

  二、人子在这个宝座上是要审判活着的万民(珥3:11-16);而在白色大宝座前,他要审判的却是死了的恶人。

  三、在这次审判时,没有死人复活。而在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所有死了的恶人都要复活:“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启20:13)。

  四、这次审判很明确是“王”(太25:34),基督,在他地上的国度里审判万民。而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这个王国已经是看不见了――因为地本身都“逃避”了(启20:11)。

  五、在这次审判席上,将没有案卷展开。而在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席上,则将有案卷展开(启20:12)。

  六、在这次审判中,有三类人会受审:

  1、“绵羊”――得救的人(太25:33;启7:9-17)。
  2、“山羊”――未得救的人(太25:33;帖后1:7-10)。
  3、“弟兄”――以色列中被拣选的人(太25:40;启7:1-8;罗11:25-28)。而在白色大宝座前受审判的只有一类人,即“死人”(启20:12)。

  七、在这次审判中,王要将国赐给那些有永生的人。而在白色大宝座前,既没有得救的人,也没有国;所有受审的将“被扔在火湖里”(启20:15)。

伍 对恶人的审判(启20:11-15)

  基督作王一千年后,接着便是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这是最后一次的审判,接受审判的是死了的恶人。根据启示录20章5节,在这次审判以前一千年,信徒都已复活了。信徒将按所行的在“基督台前”接受审判(林后5:10)。

  一、在这次审判里,死了的恶人要寻找一个隐藏的地方,以逃避主耶稣基督的面,但是,却没有可隐藏的地方。

  二、这次审判里,“死了的人,无论大小”(启20:12)都要站在 神的面前。就是那些伟人,他们的功德也毫无价值。“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2)


  三、在这次审判时,“生命册”(启20:12)将展开,最终宣告这些人的名字都不在羔羊的生命册上。

  四、这次审判,死人将“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20:13)。

  五、这次审判,没有释放,没有更高一级的法庭让失丧的人可以上诉。受审的都是沉沦之人,他们将永远沉沦,被判在地狱中,没有希望。地狱里毫无希望,毫无怜悯,一点爱也没有。即使是 神的爱也伸不到地狱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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